病例资料包括哪些
病例资料是很重要的一部分,维权成不成功很大部分都是依托于病历资料,才可进行判定。
那么病例资料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分类呢,接下来就跟随大象康发的小编来给大家科普一下吧!如果觉得有用,可以点个关注哦~
病历资料包含:
1、客观性病历资料:
①门诊病历
②住院志
③体温单
④医嘱单
⑤化验单(检验报告)
⑥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⑦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⑧手术及麻醉记录单
⑨病理资料
⑩护理记录
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医疗机构有提供复制病历的义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主观性病历资料:
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②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③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④会诊意见
⑤病程记录
患方不能要求复印
但可以要求封存
患者有复印或者复制客观性病历、封存主观性病历(可以封存病历资料的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的权利;也有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得抢夺病历资料的义务,以及在复印、复制病历时缴纳工本费的义务。
医疗机构有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医疗机构建有的门(急)诊档案的)和住院病历的义务。
医生有自主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病历的义务,不得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的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吊销其执业证书)
以正确的方式修改病历中的错字的义务(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护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