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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病假单

病假单由医院签发。医生应患者(雇员)的要求,开具描述患者病情的病假证明,这是一种职业要求,在不违反医院和职业道德的情况下。医疗机构病假单管理规定:

1.经许可并依法注册执业的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可以签署与其执业类别和范围相关的病假单。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诊(急诊)病历或患者出院记录中。

3. 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必须注明就诊当天的日期并盖章。因病需要请假的,一般急诊病假不超过3天,门诊病假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签字)。病假证明上的病假建议仅供患者和病房参考。

类似情况,如不对患者进行检查、伪造、违规开具病假证明等,应当按照《医师法》要求出具,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将造成严重后果。

病假计算依据是什么


工作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作2年至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作2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另外,各地对病假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该地区规定支付。

《劳动法》第四条


职工因病缺勤时间不满6个月的,病假津贴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发放:

(一)工龄10年以下的职工,按工资的70%支付。

(二)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工资的80%。

(三)连续工作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员工,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作年限30年以上的员工,工资的95%发放。

劳动法关于员工病假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职工病假的规定如下:


1、职工患病或者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津贴或者疾病救济费用。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在就医、怀孕、分娩、哺乳期间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医疗、妊娠、分娩、哺乳期满。

三、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前提下,劳动者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长时间工作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以货币支付的住房费用或者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酷热、严寒、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或者条件以及国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基础

《医疗机构病假单管理》规定: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依法注册的医疗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签署病假单。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诊(急诊)病历或患者出院记录中。

3. 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必须注明就诊当天的日期并盖章。因病需要请假的,一般急诊病假不超过3天,门诊病假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签字)。病假证明上的病假建议仅供患者和病房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