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病历数据?病历数据是一种以文本、图像、数据等形式证明医疗实践事实依据的书证。病案材料的内容不仅可以证明医疗行为的事实,而且可以直接证明有针对性的医疗行为的主要事实。病历是指患者就医时,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作出的诊断和治疗情况。解决医疗纠纷常常需要患者病历,但您知道病历包含哪些内容吗?了解更多信息如下。
▲1.病历可分为客观病历和主观病历。患者可以要求提供副本,但提供者有义务提供病历副本。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病历。
▲2、主观病历:《医疗事故处理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一)死亡病例会诊记录;(二)疑难病例会诊记录;(三)高级医师查房记录;(四)会诊记录;(四)死亡病例会诊记录;(四)书面意见;(三)医生查房记录;(四)书面意见;(四)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三)死亡病例会诊记录。疑难病例;(三)医生查房记录;(四)书面意见;(四)医生体检记录。患者不得要求提供副本,但可以要求密封。
▲2.患者有权复印/复制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医疗机构可以封存病历副本),妥善保管门诊手册,不窃取病历,并有义务支付复印/复制病历费用。
▲3.医疗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门(急)病历(医疗机构确定的门(急)病历)和住院病历。 4.医师有独立制作病历的权利,但也有义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制作病历,没有义务伪造、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有义务更正病历中的错别字(印刷错误以双线标注)。
,不得刮、贴、涂隐藏或去除原笔迹);对于抢救急诊患者未及时书写病历的,相关医务人员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实际记录,并表明其义务。以上是要制作的病历的内容,但现实中,大部分病历都保存在医疗机构,如果需要作为证据,可以索取医院保存的病历。如果您遇到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您可以通过我们的网站聘请专业律师。